首页 > 中心概况

中心概况


服务中心作为外交部大家庭中的一员,成立于1994年,经过不懈发展现已成为拥有3400名干部职工的大型外交保障团队。在部党委领导下,在部内各司局和部属各单位支持下,中心始终把服务外交大局、紧贴外交需求、提供优质保障作为核心任务。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进入新时代,走向纵深的新时代外交工作为中心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我们为能够参与波澜壮阔的新时代中国外交发展历程,感到无比荣光和骄傲。中心将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引领,在部党委坚强领导下,秉持我部外交人员核心价值观,不断发扬诚信、敬业、创新、卓越的组织文化理念,积极发挥钉钉子精神、外交工匠精神和精准服务精神,不断提高中心承接外交工作新能力,不断形成中心保障外交工作新局面,不断开启中心可持续发展新征程,努力为新时代外交工作发展贡献新力量。

------------------------------------------

集中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一)集中采购制度建设。制订并完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目录、实施细则、操作流程、供应商管理、采购档案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体系。

(二)组织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按照财政部及国管局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

(三)组织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采购。

(四)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及调整。按财政部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和调整工作,报送政府采购年度执行情况。

(五)采购计划汇总和信息统计。开展采购计划汇总和信息统计工作,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统计报表。

(六)供应商集中统一管理。牵头开展各采购品目供应商的准入审核、考核评价以及淘汰退出等管理工作,建立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

(七)集中采购业务信息化建设。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升级维护工作。

(八)集中采购业务履约监管。对各单位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付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对采购活动中的咨询、质疑和投诉进行答复或处理。

(九)采购合同管理。负责采购合同编号和统计工作;督促各单位按合同管理办法进行法务审核及合同备案。

(十)采购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负责采购政策宣传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开展采购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