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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4 08:30:36    发布人:集采中心    访问:

 

服务中心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1.表中“采购品目”栏中所列项目名称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的有关名称;

2.表中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集采中心组织采购。

一、国采中心集采目录[1]A目录)

序号

采购品目

备注

 采购方式  (事业单位)

1

台式计算机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批量集采

(优先)

+

协议供货

2

便携式计算机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3

打印机

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4

复印机

不包括印刷机

5

空调

(京内单位)

不包括中央空调、多联式空调

6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包括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协议供货

+

网上商城

7

复印纸

(京内单位)

不包括彩色复印纸

8

服务器

 

9

计算机网络设备

包括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

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

协议供货

10

计算机软件

包括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

不包括定制化软件和行业专用软件

11

乘用车

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

含新能源汽车

12

客车

包括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新能源汽车

13

打印设备

包括喷墨打印机、滚筒打印机、标签打印机条码打印机、支票打印机

14

办公家具

(京内单位)

木质综合、钢制综合、其他材质

定点采购

15

电梯

(京内单位)

包括电梯及安装项目

定点采购

16

云计算服务

(京内单位)

 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

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17

汽车加油

(京内单位)

中石化、中石油

18

汽车保险

(京内单位)

7家定点保险公司

19

汽车保养及维修

(京内单位)

按不同车型品牌

共分为13

定点采购

+

内部维修厂

20

印刷

(京内单位)

国采中心公布了内部定点印刷厂名单及

印刷品定点供应商名单(共4类)

定点采购

+

内部印刷厂

21

物业

(京内单位)

综合物业、保安、保洁

定点采购

+

本单位物业部门

22

工程造价咨询

(京内单位)

国采中心公布了定点供应商名单

(按资质分为甲、乙级)

定点采购

23

工程监理

(京内单位)

国采中心公布了定点供应商名单

(按资质分为甲、乙级)

24

限额内工程

装修工程

拆除工程

修缮工程

(京内单位)

依专业类别共设10个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弱电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和安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供电工程、古建工程和其他工程(防水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特种工程等)

定点采购

25

投影仪

 

网上商城

26

多功能一体机

 

27

打印用通用耗材

(京内单位)

不包括原厂耗材

28

扫描仪

包括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企业采购上述品目,参照事业单位采购有关要求执行。

二、服务中心集采目录(B目录)

序号

采购品目

备注

采购方式

1

办公用品

文件管理用品、办公文具、复印纸之外纸类笔类、本册/便签、财会用品、计算器、画具画材、文房四宝、激光笔、其他

批量集采

(优先)

2

办公设备

电视机、硬盘保护卡、照相机及器材、电子白板、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不间断电源

摄像机

3

生活饮用水

瓶装400ml及以下、401ml-600ml

桶装601-999ml1-2L2L及以上

4

原厂耗材

硒鼓/墨粉、墨盒、色带

5

法律服务

(专项事务)

法律诉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知识产权法律文件代理、公证、仲裁、调解、其他

1.以招标或竞争性方式引入供应商2.在引入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6

会计服务

财务报表编制、记账、其他

7

税务服务

税务规划咨询、税务编制审查、其他税务

8

审计服务

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决算审计

常规内部审计、其他

9

资产评估服务

资产评估(不动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

清算服务(含新旧汽车的评估服务)、其他

10

可行性研究服务

对外投资类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

 

三、以竞争性方式或招标方式单独实施的限额

事业单位采购A目录内的品目,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由集采中心委托国采中心单独以竞争性方式实施[2]。其中,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事业单位采购B目录内的品目、以及企业采购A目录和B目录内的品目: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由集采中心按公开招标方式单独组织采购;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或服务、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由集采中心按竞争性方式单独组织采购。

 

 

                              服务中心

                          20191115

 


[1]根据《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制定。根据财政部通知,2019年政府集采目录暂按2017-2018年度目录执行。

[2]根据国采中心规定,汽车、造价服务200万元及以上的,由国采中心单独实施;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由集采中心实施采购。